• 2020-04-27 1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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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央视网音讯: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布告,将原定于2019年12月31日履行到期的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方针施行期限延伸至2023年12月31日。在布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依照布告规则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今后月份应交纳的增值税或予以交还。

      为支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加坡试管婴儿和农户的普惠金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连续支撑农村金融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撑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方针和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方针。这些税收优惠方针原定于2019年12月31日履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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