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1日电 国务院港澳办网站21日刊发新闻发言人答问指出:郭荣铿议员成心违背誓词、严峻滥权行为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问:4月13日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发言人斥责郭荣铿等敌对派议员滥用权力,其行为违背誓词,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但郭自己辩称他是依照立法会议事规则主持会议。您对此有何观点?
答: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就任时,须发誓定当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恪守法令,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郭荣铿等议员就任时也作过这样的发誓。但在他以及其他敌对派议员的成心延迟下,本来十几分钟就可以完结的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推举,延耗了6个月、15次会议仍未完结,这放在国际任何一个当地都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其结果是,内委会长时间停摆,多达14条法案不能及时审议,超越80条隶属法例在期限届满前得不到处理,一些本可惠及纳税人、残障人士以及与房子供给、大众健康保证等民生休戚相关的法案未能得到及时经过。郭议员公开声称这么做便是为了阻挠国歌法等法案的经过。众所周知,国歌是国家的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已于2017年11月4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赶快完结该法的本地立法作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应尽的宪制职责。咱们不由要问:郭议员为何如此敌视国歌法,敌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运用国家标志?他是真认同"一国"准则吗?是真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吗?郭议员伙同敌对派议员敌对法会保安组织胡搅蛮缠、私行组织会前默哀典礼,等等,不是歹意"拉布"、滥用权力是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羁绊于与推举内委会主席无关的无聊小事,反而将事关香港每一位市民切身利益的很多法案方案通通放置俄罗斯试管婴儿,这是尽忠职守、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的应有体现吗?上述种种行为成心违背誓词、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可谓事实清楚,铁证如山。郭荣铿议员等人有必要照实回应这些问题,而不要急于借制作其它议题搬运大众视野。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所作的解说第三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所规则的发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令许诺,具有法令约束力。发誓人有必要真挚信仰并严格恪守法定誓词。发誓人作虚伪发誓或许在发誓之后从事违背誓词行为的,依法承当法令职责。"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誓及声明法令》也规则,任何人作出誓词后回绝或疏忽作出的誓词,已在任的人士有必要离任。这些规则理解无误地标明,立法会议员假如违背誓词,就有必要承当相应的法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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