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4-14 1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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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澳门4月14日电(记者胡瑶)澳门14日起向澳门居民发放首期每人3000元(澳门元,下同)、有效期3个月的电子消费卡,以推进本地消费,提振内需。

    据了解,澳门居民可于4月14日至7月17日,在政府部门和银行设置的约150个服务点收取已充值3000元的电子消费卡,运用期限为5月1日至7月31日。该电子消费卡每天运用上限为300元,只可用于澳门本地餐饮、零售和日子百货等。

    记者在坐落澳门半岛新口岸区的中国银行服务点看到,早上8时半,已有10多位市民排队等候新加坡试管婴儿领卡。银行于9时开端发放消费卡后,每次最多有五位市民进入,进入银行前还需丈量体温。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市民很快收取到消费卡。

    澳门特区政府提示,已预定挂号收取电子消费卡的澳门居民,可于挂号日期当天凭自己身份证,依照挂号时刻到预定服务点领卡。居民收取后需妥善保管,丢失不会补发,也不能兑换成现金。

    澳门还将于本年8月至12月向全澳居民再次发放消费补助5000元,连同第一期发放的3000元,共发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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