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3月14日电 (郑江洛)据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14日泄漏,全国首个"碳汇+"生态庭审日前在该法院开庭,该法院当庭判定被告人吴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被告人吴某某以19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价格,从胡某某处购买坐落顺昌县双溪大街余墩村二类资源查询区划为045林班02大班030、040、050、100小班的山场上的林木。其间,045林班02大班100小班,山林定权为45林班8、9小班,土名为"山坑垅""山水塘"的山场上的林木未到砍伐年限。
2017年11月,被告人吴某某在未处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别人将045林班02大班100小班的山场上林木与其他已处理林木砍伐许可证的山场上林木同时砍伐。
经判定,045林班02大班100小班的山场被砍伐林地面积为19亩,林木立木积蓄量为73.5997立方米。被砍伐的马尾松部分被FBA头程工人拿去烧火,部分用来铺路;被砍伐的杉木予以出售,得款20000余元。
2018年11月21日,被告人吴某某经顺昌县公安局书面传唤到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2018年11月23日,顺昌县公安局扣押被告人吴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
在案子审理进程中,被告人吴某某又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并自愿认购了顺昌县"一元碳汇"公益项目计人民币40000元的碳汇,以代替性修正被其损坏的生态环境。
"碳汇"是指从大气中铲除二氧化碳的进程、活动或机制,在林业中主要指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然后削减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一元碳汇"项目是顺昌"森林生态银行"开发的第一个扶贫碳汇项目,在全国是创始。
法院人士称,被告人吴某某违背森林法的规则,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核发林木砍伐许可证,恣意砍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吴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活跃退赃,认罪认罚,并以购买碳汇的方法进行了生态损坏的代替性修正,依法予以从轻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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