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2-05 1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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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网广州2月5日电 (记者 程景伟)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2月5日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流行症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2020年2月4日,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余某(男,33岁,已于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现已被阻隔收治)以涉嫌波折流行症防治罪立案侦查。

    据介绍,经开始查询,1月23日,余某的妻子闵某童(31岁)在现已呈现咳嗽、发烧等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症状的状况下,仍自驾车与爸爸妈妈从疫情发生地回来广州市海珠区的家中。到穗后,余某与家人于1月27日至31日期间,先后前往医院就诊,并被确诊感染新式冠状病毒肺炎。

    广州市海珠区疾病控制中心在得悉检测成果后,曾致电余某,奉告其及家人检测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成果均呈阳性,并要求其合作履行卫生防疫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流行症防治法》提出的防备、控制措施。

    但余某在大街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时,却成心隐秘家人曾收支过疫情发生地,以及一家人检测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成果均已呈阳性的现实,且不合作工作人员为其儿子测验体温。

    广州警方指出,余某在明知家人收支过疫情发生地、已被确诊感染新式冠状病毒肺炎,且自己检测新式冠状病毒核酸成果均呈阳性的状况下,却成心隐秘,并不合作工作人员排查,回绝泄漏自己及返穗家人的活动范围及人员触摸状况,导致其感染的新式冠状病毒存在持续传达试管婴儿的严峻社会风险,其行为涉嫌波折流行症防治罪。

    现在,余某及其家人均已被阻隔收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余某立案侦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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