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12-01 1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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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图:刘昌林。

      我国江西网讯记者 孙娟、实习生 谢峰萍 报导:12月1日下午,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全领会议表决经过:承受刘昌林辞去江西省公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恳求,并报江西省第十二届公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存案。

      刘昌林简历

      刘昌林,男,汉族,1962年7月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研讨生学历,公共一叶子微商处理硕士学位。

      1981.09—1985.07,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5.07—1988.09,财政部工业交通财政司就事员、科员;

      1988.09—1990.09,财政部作业厅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0.09—1992.09,国务院作业厅秘书;

      1992.09—2001.07,财政部作业厅部长作业室秘书;

      2001.07—2003.08,全国社会确保基金理事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副司级);

      2003.08—2004.12,全国社会确保基金理事会股权财物部副主任;

      2004.12—2007.06,全国社会确保基金理事会股权财物部主任;

      2007.06—2008.11,全国社会确保基金理事会出资部主任;

      2008.11—2010.10,全国社会确保基金理事会秘书长兼作业厅主任;

      2010.10—2011.02,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02—2013.08,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08—2015.07,景德镇市委书记,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2015.07—2016.10,江西省公民政府副省长;

      2016.10—,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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