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8-12 15: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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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北京首例安排考试储水式电热水器做弊案一审宣判 安排做弊者被判八个月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专电(记者 熊琳)记者12日从北京市房山区公民法院得悉,该院日前揭露审理了被告人匡某涉嫌安排考试做弊一案,被告人匡某因犯安排考试做弊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公民币一万五千元。记者了解到,这是自《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北京法院审结的首起涉嫌安排考试做弊违法的新类型案子。

    案子由北京市房山区公民法院院长邵鲜艳担任审判长,会同房山法院审判员董杰、公民陪审员李翼明依法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审理被告人匡某涉嫌安排考试做弊一案。

    依据北京市房山区公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26日,匡某在房山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安排康某、胡某、马某别离替代曾某、曾某某、谢某参与研究生考试,后民警在房山区一酒店内将安排者匡某捕获。

    匡某供述,2015年7月,匡某在湖南开办在职研究生培训班,并由其担任招生工作,因开办的培训班报名人数不行,无法拿提成,故给其老婆曾某报名凑数,后又以可转为正式员工为条件找曾某公司的员工康某替代曾某参与考试,并给康某1000元作为考试时期的花销。曾某某、谢某是匡某培训班的学员,因忧虑考试无法经过找到匡某,因和曾某某爸爸联系不错,匡某便经过别人联系到胡某、马某替代曾某某、谢某参与考试,后在参与考试的进程中被监考教师发现。

    庭审中,匡某对安排考试做弊的现实供认不讳,法庭对检察院指控的违法现实安排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争辩,充沛听取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有关定见,被告人匡某进行最终陈说后,法官宣告休庭,由合议庭对案子进行合议。随后法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匡某犯安排考试做弊罪罪名建立,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公民币1.5万元。

    宣判后,匡某当庭表明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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