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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27日电 (谢雁冰 梁晓辉)增值税法草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初度审议。草案共6章36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则上升为法令。
据了解,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对其作了修订。2017年国务院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并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作了部分修正。此次拟定增值税法,总体上依照税制平移的思路,坚持现行税制结构和税负水平根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则上升为法令。
草案清晰交税人和纳税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售货品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交税人。出售货品、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深圳押车贷款货品、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供给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买卖的出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草案保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一是出售货品、加工修补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借服务,进口货品,除还有规则外,税率为13%;二是出售交通运输、邮政、根底电信、修建、不动产租借服务,出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或许进口农产品等货品,除还有规则外,税率为9%;三是出售其他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6%。草案一起规则,出口货品以及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出售国务院规则规模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在税收优惠方面,草案清晰,保持现行税收优惠项目不变,并规则免税项目详细规范由国务院规则。此外,草案还对应交税额、征收办理等进行了规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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