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09 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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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林传伟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传伟享有的诉讼权力,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被告人林传伟使用担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财会处处长、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副行长、会集收购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问答库、收购评定委员会主席,以及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财务总监、收购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屡次讨取或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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