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匏有苦叶,济有深涉。
士如归妻,迨冰未泮。
这是《诗经·邶风·匏有苦叶》中的诗句。古代婚姻中有合卺(音如锦)礼,即新婚夫妇共饮合欢酒,所用酒器即卺,是用匏瓜(即葫芦)剖开做成(子孙改用酒杯,即交杯酒礼)。诗人因匏瓜起兴,表达青年女子在济水渡头等恋人的着急心境,心中不断想念:济水深了,你就穿衣服游过来(深则厉),济水浅了,你就撩衣服蹚过来(浅则揭)。由此构成一个成语:深厉浅揭。
诗中"士如归妻"隐晦,"归妻"指已婚妇女,为何"士如"呢?
联系到诗中有"雉鸣求其牡"句,显然是指"女 追男",这或许是我国最早触及赘婚的文字记载(此说尚有争议)。
赘婚前史悠久。有学者以为,尧将两个女儿嫁给舜,并用三年时刻调查他,"以理家而观国",应属赘婚。周朝开国功臣、姜太公吕尚曾入赘齐国,后遭"出夫"。在《诗经·王风·葛藟》中,有"连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别人父。谓别人父,亦莫我顾"句,也是赘婿口吻。
因网剧《赘婿》热播,引起人们猎奇:古代赘婿位置真这么低吗?剧中苏檀儿给宁毅休书,为什么?真有男德学院吗……其实,古代赘婿的位置比剧中更低。尽管剧中一些细节与史实有收支,但艺术创作非前史讲义,不用苛求。
赘本意为"以物质钱",即借钱时的抵押品。
清代学术大师钱大昕以为赘婿来自赘子,即借钱者将儿子抵押给大族,如没如期还,儿子便成大族的债款奴,称为赘子。赘子长大后,大族将女儿许配给他,遂成赘婿,身份仍是奴隶。
鉴于钱大昕的学术位置,后人多从其说。但是,跟着《睡虎地秦墓竹简》等文献出土,人们发现:赘婿是庶民,并非奴隶。
其一,已然是布衣,为何赘婿无法享用平等权利?在秦朝,赘婿不得另立户籍,终身谪戍,一旦爱人逝世,赘婿无权承继女家产业,常被赶出家门,成为"逐夫"。
其二,已然受轻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当赘婿?
先答复后一个问题。春秋战国时比年战乱,女人也要从事出产,社会位置有所提高,大族为女招赘渐成常态。比方齐国以富出名,女工奉献尤多,故齐人对女人定见较注重。在齐国,赘婿甚至能当官,名臣淳于髡便是赘婿。
齐襄公(齐国的第14位国君)与妹妹文姜私通,面临"文姜年长,为何不嫁"的质疑声,命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齐国呈现了很多的巫儿,只能招男人入赘。这在客观上推动了赘婿的添加。
在秦国,也有许多赘婿。商鞅变法时,规则:"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为了逃税,大族的儿子们成年后便分家,穷家的儿子们只能入赘。
赘婿竟被列入"五大害"
秦国轻视赘婿,或许是误读。学者王绪霞在《赘婿非奴新证》中指出,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发现了魏国的两项触及赘婿的法令,即《魏户律》《魏奔命律》,细读后会发现:这些法令只针对长住在暂时居处的赘婿,而非一切赘婿。
战国时,大众无权到处寓居,有必要久居在邑中,即政府统一规划办理的会集寓居区,邑中每5家编成一伍,军政合一。个人名字、身高、容颜、社会身份、具有田产数量、是否完税等均被具体挂号,远行时随身携带这些记载,并及时向所到地的官员报告。据汉代法令,晚报10天,就会被罚款。男女成婚也要到官府挂号,离婚、生孩子等,都要告诉官员。
大多数邑的外面有围墙,居民准时收支,农忙时才干住在田间地头的暂时居处中。
人在暂时居处,政府很难办理。在其时,列国都呈现了一些"放邑居野""假门逆旅"的人,他们不缴税、不服兵役,游离在办理之外。因婚姻不易,往往以入赘的方法,招女子在暂时居处落户。
韩非子称患御者"积于私门,尽货赂,而用重人之谒,退汗马之劳",是国家五害之一。学者张健在《战国与秦汉的"赘婿"》中指出:患御者或许就指这些"放邑居野"的赘婿。
《魏户律》《魏奔命律》公布前,魏国与秦国抵触不断,魏军伤亡多达20余万,为添加税收、弥补兵源,遂立法整理不愿痛经怎么办缓解疼痛久居的赘婿。两项法令公布仅20多年,魏国就消亡了。
汉武帝捡起了"七科谪"
秦统一全国后,参阅魏国经历,设置了"七科谪"。
科谪即强制征兵,即"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七科谪"将七种人列为贱民,优先征调,在戎行,这些人也被"贱而重使之"。
七种人分别是:吏有罪者、赘婿、商人、改行的商人、祖爸爸妈妈曾经商、爸爸妈妈曾经商、闾左(赤贫户)。
"七科谪"或许参阅了《魏户律》《魏奔命律》,但履行规模扩展,一切赘婿均在其间。
一方面,赘婿需改女家姓,相当于抛弃祖先,为华夏文明不齿。秦出自东夷(一说出自西戎),对入赘本无耻感,钱大昕说"(秦人)惟利是嗜,捐弃骨血,降为奴婢而不耻也"。统一全国后,为洗刷不良形象,常有急进行动。
其二,赘婿确会影响税收、兵源等。
"七科谪"冲击规模太大,出台12年后,秦朝消亡。
汉代法令对赘婿较优容,但汉武帝时,忽然又捡起"七科谪",很多赘婿随李广利远征西域。这是由于,恰逢我国气候剧变期,自然灾害频发,且此前60多年,西汉人口陡增,山东、河南等地已是"地小人众",抗灾才干骤降。各种因素聚集,很多民众出逃,全国"户口折半","关东流散二百万口,无名数(指户籍)者四十万",用"七科谪"是为化解危险。
汉代皇家对赘婿并不轻视,汉武帝的女儿盖长公主和姑姑馆陶公主守寡后,都招近臣同居(接脚婚因此而兴),汉武帝亦默许。
宋代的"布袋"指活人
唐宋两代对赘婿更宽恕,诗人李白便两次入赘,分别是唐高宗时宰相许圉师家,和武则天时宰相宗楚客家。其时尚存门阀,入赘是宦途捷径,流行于高层。每到科举放榜时,王公贵族多去榜下招赘婿,致使"长安几于半空……车马填塞,莫可殚述"。
李白生在碎叶城,赘婚在当地较常见。5岁时,李白回蜀地,日子近20年。唐代蜀地也盛行入赘婚,对李白的观念或许有影响。
据范镇《东斋记事》载,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的父亲赵弘殷便是赘婿。宋代商品经济兴旺,世风好言利,如司马光所说:"今尘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
彩礼费用激增,掏不起彩礼钱的男人只好当赘婿。
唐代官方确定成婚主看两点:婚书,聘财。宋代对婚书要求更严,官方规则,成婚需写两次婚书。先是草贴,在问名时,后是定贴,在纳吉时。古代婚姻分六步,即:纳彩(请媒妁提亲,对方容许)、问名(报生辰八字和名字,以测吉凶)、纳吉(决议缔成婚姻)、纳征(送聘礼)、请期(挑选婚期)、亲迎。
定贴之后,超越三年不迎娶,女子可改嫁。
宋代草贴有必要写明三代老一辈情况,定贴要写清家产多少、陪嫁品数量等,如是赘婿,需清晰标识。宋代称赘婿为"布袋",一说是"如入布袋,气不得出",一说是女方家无子,招赘婿"补代",音与"布袋"同。
宁毅是孤儿 才干不违法
元代彩礼担负更重,赘婿更多。
据元代官员胡祗遹记:"今天男婚女嫁、吉凶庆吊,不称各家之有无,不问家世之贵贱,例以奢华富丽相尚,饮食衣服,胜似拟于王侯。贱卖有用之谷帛,贵买无用之浮淫,破家坏产,负债终身,不复故业,不偿称贷。"
自汉代后,只将赘婚视为"陋俗",较少行政干涉,草原文明本有赘婚传统,元代除禁独子、军野外,其别人皆可入赘。但婚书更杂乱,不只夫妻两边签名,媒妁、保人、主婚人也要签名。在元代,媒妁经官方认可才干执业,照章收费,并承当职责。
网剧《赘婿》与小说不同,故意含糊了年代布景,从剧情看,应在南宋或明代。这两个年代对婚书要求都比较严厉,剧中宁毅与刘西瓜假成婚,苏檀儿给宁毅下了休书;刘西瓜后来理解宁毅是卧底,便退回了婚书,这契合其时风俗,不然或许引来法令纠纷。
不过,苏檀儿休书中"一别两宽,各生欢欣",是唐代敦煌出土文献《放妻协议》中的语句,苏檀儿不大或许知道。
如《赘婿》的布景是南宋,宁毅能够不改姓。如是明代,一般需改姓,明代赘婿改姓记载较多,元末群雄中,陈友谅本姓谢,因祖父是陈家赘婿,所以改姓陈。改姓有两种挑选:如是"半卖姓",则改称苏宁毅,如是"全卖姓",则只称苏毅。子女亦姓苏,苏檀儿则称苏苏氏。
从道理揣度,《赘婿》更倾向南宋,因南宋法令规则,爸爸妈妈健在者不得入赘,所以编剧将宁毅规划成孤儿。
想产业承继 难度有点大
明清民间轻视赘婿,婚礼时男方下跪,女方直立。赘婿不入家谱,即"赘婿为子,皆异姓乱宗,一概不书"。即便列入家谱,也是血亲用红线相连,赘婿用黑线相连。但明清时,上层社会也有入赘婚,晚清名臣左宗棠便是赘婿。
在《赘婿》中,宁毅善理财,假如离婚,他赚的钱能带走吗?
如在隋代,有带走的或许。据《旧唐书》载:或人带母牛入赘,多年后与妻分家,母牛已生十多头牛,妻家不许赘婿带走,两边诉讼,武阳令张允济命人把赘婿头蒙住,称新抓一贼,到妻家指认贼赃。妻家只好把牛还给赘婿。
宋代法令规则,赘婿与女方同居满19年,才可有女家产业承继权,今后不断减缩,直至撤销。如女家绝户,赘婿又履行了养老责任,赘婿可得女家产业,如女家有子女,赘婿只能分到妻子名下的一半产业。如女家有义子,一吊钱内均分,多于一吊,洽谈处理,赘婿所得无几。
在剧中,苏檀儿得知宁毅移情,予以痛斥。宋代《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相似事例:赘婿黄定在妾怀孕后,偏心于妾,引正妻不满,黄定想休妻,讼至官府。终究判定是:黄定无权休妻,妾生完儿子后,期限改嫁。可见宋代赘婿亦纳妾,但官方不认可。
至于明清,《儒林外史》中匡超人、牛浦郎、季苇萧都有妻室,又去入赘,而《石允许》中米家明知郭乔有妻,仍招他入赘。赘婿社会位置低,随时会被女方休掉,但娶妾者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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