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永定1月28日电 (蓝秀华)心境不好要怎样排解?有些人挑选听歌,有些人挑选跑步,而福建永定一男人居然去放火。
永定区人民法院28日发表,该院审理一同放火案,被告人马某祥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给付生态康复补偿金人民币118367元。
2010年8月,被告人马某祥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2019年1月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的被告人马某祥平常给本村人打零工挣钱过日子。
2020年1月,由于没能及时领到工钱,向别人又借不到钱,马某祥感觉日子十分苦闷。为了泄愤,2020年1月9日下午,马某祥来到本村多处山场成心焚烧,然后引发森林火灾。
经判定,焚毁森林面积102.66亩,被焚毁林木价值为208057元。
永定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马某祥为了泄愤,成心放火,然后引发森林火灾,并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马某祥曾因成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惩罚,惩罚履行结束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分。
因施行成心放火引发森林火灾,危害痛经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马某祥在承当刑事职责的一起,仍应承当民事补偿职责。
依据《刑法》榜首百一十五条榜首款等相关法令的规则,永定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定马某祥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给付生态康复补偿金人民币118367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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